農地買賣熱落 購買者往往不知農地移轉不必繳增值稅有但書

農地買賣熱落 購買者往往不知農地移轉不必繳增值稅有但書

【MyGoNews廖賢龍/台北報導】幾年來的買農地蓋農舍的樂活熱潮未見衰退,但民眾購買後,有些想轉讓脫手,卻發現被課徵土地增值稅,稅務機關表示,農意移轉要符合法規才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的作法。

稅務機關表示,民眾反應農地移轉不是不須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嗎?為什麼地方稅務局卻還是課徵土地增值稅?地方稅務局表示,農地移轉必須取得鄉鎮公所核發的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,才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。

一般農舍在取得使用執照後往往會二次施工,增、改建屋舍,增加填土施作花圃、圍牆,等到要移轉時才發現拿不到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,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而懊惱不已。
 

因此,稅務機關表示,改變農舍現狀時,一定要先作好租稅評估。另外,地方稅務局也表示,農舍未檢附「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」辦理移轉,稅捐機關會主動查調相關資料,如合於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會主動輔導民眾申辦,減輕租稅負擔。

如果全部符合下列條件,民眾就可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。民眾也可自行檢視: 1、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。2、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 7公畝部分。3、出售前1年內,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。4、地上之建築改良物屬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所有。5、一生一次。6、自用住宅之評定現值不及所占基地公告土地現值10%者,其建築工程完成應滿1年以上。